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贪小利出让银行卡手机卡,沦为“电诈帮凶”-js555888金沙

来源:浏阳日报 编辑:戴鹏 2022-09-02 10:34:38
微浏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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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一个月审结"帮信罪"案18起

以每张300元的价格收购他人21张手机卡,再加价100到150元转卖给别人用于电信网络犯罪……为了2000多元的“小利”,浏阳“00后”男子王某军付出了沉重代价。近日,王某军因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(简称“帮信罪”),被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拘役三个月,宣告缓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五千元,违法所得予以全部追缴。电信网络犯罪屡禁不止,离不开一群虽未直接参与网络犯罪,但却为诈骗分子提供通信、资金结算等帮助的幕后“帮凶”。昨日,市人民法院提供的一组数据显示,今年来,公安机关查办的“帮信罪”案件数量激增,仅今年8月份,法院就审结“帮信罪”案件18起。

浏阳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小雷

贪小利惹大祸

男子倒卖手机卡涉嫌“帮信罪”

今年20岁的王某军,只有初中文化,平时靠在浏阳务工赚点生活费。一次偶然的机会,王某军发现了一条“轻松赚钱”的门路。

“我也是通过朋友介绍,说有人需要手机卡,可以通过购买别人的卡进行倒卖,轻轻松松就能赚到钱。”王某军说,在朋友的介绍下,他与需要购买手机卡的上家刘某(另案处理)在微信上建立了联系,通过交流,他得知对方购买手机卡,主要是用于网络赌博和电信网络诈骗活动。

尽管一开始王某军还所有顾虑,但在金钱的诱惑下,他还是决定试一试。为了能轻松赚钱,王某军辞掉了工作,从去年7月份开始专职干起了收购手机卡的业务。

公诉机关指控,王某军在短短20天的时间里,以300到350元的价格,向他人收购手机卡21张,后又以400元到500元不等的价格,转卖给上家刘某,从中赚取差价。同时,王某军还以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两张手机卡出售给刘某,从中共非法获利2000余元。

不过,就在王某军沉浸于轻松赚钱的美梦时,去年8月18日,他就因涉嫌“帮信罪”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。

经公安机关查实,王某军出售的多张手机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,导致多名被害人被诈骗,诈骗金额合计2.59万元。到案后,王某军后悔不已,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,并如数上缴了非法所得。

据此,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王某军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其犯罪提供通讯传输等金沙集团1862cc的技术支持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“帮信罪”,但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并主动退缴违法所得,有悔罪表现,可以从轻处罚,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
“帮信罪”案件数量激增

法院今年来审结案件149起

与王某军同样被以涉嫌“帮信罪”起诉的还有浏阳男子刘某平,不同的是,刘某平是以出借个人银行卡,给他人用于“跑分”洗钱,从中赚取一定比例的报酬。

公诉机关指控,今年30岁的刘某平为牟取利益,在明知对方是利用银行卡帮助电信网络犯罪活动转款的情况下,仍于去年11月10日,携带自己的一张银行卡来到贵州贵阳市,将银行卡提供给他人洗钱。

按照约定,刘某平可以从中赚取银行卡流水额的0.5%作为报酬。后经查明,刘某平提供的涉案银行卡共计接收非法资金流水额总计158万余元。

不过,刘某平仅在拿到7900元报酬时,就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。近日,刘某平因构成“帮信罪”,被法院一审判处拘役五个月,宣告缓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一万元,违法所得予以没收。

据了解,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2015年11月起施行的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新增罪名,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、服务器托管、网络存储、通信传输等金沙集团1862cc的技术支持,或者提供广告推广、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,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“帮凶”。

市人民法院提供的一组数据显示,近年来,“帮信罪”案件数逐年增加,今年来已审结“帮信罪”案件149件,判处206人。其中,仅今年8月份,就审结18起。

为何“帮信罪”案件近年来持续增加?市人民法院刑庭庭长王蔚分析认为,这与2020年10月以来全国大力开展“断卡”行动有直接关系,“现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关口前移,打击的频率、力度都全面加强了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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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出借、不出售铲除电信网络诈骗滋生“土壤”

针对“帮信罪”适用方面存在的问题,我国先后出台两个相关司法解释,明确了“帮信罪”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司法认定问题。

特别是去年6月出台的《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(二)》明确,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,为其犯罪而收购、出售、出租信用卡、银行账户、非银行支付账户等支付结算帮助,数量达到5张(个)以上,或者收购、出售、出租他人手机卡、流量卡等通信工具帮助,数量达到20张以上,应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。

在我市公安机关开展的打击治理涉案电话卡、银行卡为主的“两卡”专项行动中,除刑事制裁之外,参与帮信犯罪的人员还面临金融惩戒、通信惩戒等。对于公安机关认定实施金融惩戒的单位和个人,5年内暂停相关人员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、支付账户所有业务,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。惩戒期满后,受惩戒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的,银行和支付机构仍会加大审核力度。

“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的社会土壤,关键要发挥好刑法的预防犯罪功能,让不出借、出售‘两卡’成为社会共识。”王蔚提醒广大市民,切莫为一时贪念,就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、手机卡等账户出借、出售给他人。


来源:浏阳日报

编辑:戴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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